去年3月份,美国最大的贺卡制造商贺曼(Hallmark)向美国专利商标局(USPTO)提交了一个新的商标注册申请,拟将其皇冠标志应用于从蜡烛、服饰、纸质品乃至珠宝等更加广泛的商品线中。
此举引起了瑞士知名腕表制造商劳力士(Rolex)的注意。今年年初,劳力士首次采取法律行动,他们请求美国专利商标局给予90天的时间作为缓冲期,以便他们准备并正式提交文件来反对 Hallmark 尝试正在注册的特定商标请求。
据报道,劳力士于今日正式提交了反对文件。劳力士则抗辩称,若该标识在珠宝类别获准注册,将极大可能误导消费者,损害劳力士品牌的独有性和市场声誉。
文件中,劳力士恳请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商标审判与上诉委员会对Hallmark的新商标:一顶由叶饰环绕、开口的王冠,嵌于圆形断续轮廓中。施以阻拦,该设计申请归类于第14类商品,意指珠宝制品。
劳力士指出,尽管Hallmark长久以来以自家的王冠标志闻名,并在多类别商品及服务上拥有有效商标。此番新申请标志着Hallmark试图将其王冠标识延伸至与劳力士标志性腕表及其周边产品「相同或紧密关联」的商品范畴内,构成潜在市场混淆源。
劳力士的反对理由除「优先权与混淆可能性」外,还提及「淡化」风险,担忧此举会削弱其商标的独特显著性。截至目前,除异议文件陈述内容外,劳力士未就此事进一步发表评论。另一方面,Hallmark在截稿前未对置评请求作出响应,使得此商标争夺战的后续进展更添悬念。
相关资料显示,贺曼(Hallmark)创立于1910年,是美国最大的贺卡制造商。业务遍及全球,产品包括贺卡、礼品、派对用品、照相簿、日历、及拼图等。
劳力士(Rolex)于1905年由德国人 Hans Wilsdorf 与英国人 Alfred Davis 在英国伦敦合伙创立。1908年,公司正式注册「劳力士(Rolex)」作为其手表的品牌名。值得一提的是,劳力士自成立以来就采用了皇冠标志,而贺曼从1952年开始在在其标志中引入了皇冠图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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